目前,俄軍正在進行新一輪大規模的軍事改革,其力度之大、涉及范圍之廣、觸動層次之深是其歷史上所從未有過的。空天防御體系作為國家級的戰略體系,當然也是這次軍事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
近年來,俄軍政界圍繞空天防御體系的建設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和辯論,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建設方法和建設原則。有些專家的觀點總的意思相近,分歧只是在某些具體的實施細節上,比如瓦季姆沃爾科維茨基、謝爾蓋 沃爾科夫、阿爾卡季 波爾扎夫、鮑里斯 契利扎夫、安德烈 米哈伊洛夫、阿納托利斯科洛佳內等人,他們的觀點互相補充、互相映證,對空天防御理論的形成和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進作用。當然,在科學領域中出現一些爭論是難免的,也是很正常的,有些專家就持相反的觀點,比如弗拉基米爾德沃爾金、謝爾蓋蘇哈諾夫等人。本文就試圖對上述兩派觀點進行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和比較,評估雙方各自的優劣點,并找尋出一種更適合俄羅斯國情的空天防御體系建設方法。
俄空天防御體系建設存在的不足
1998年,俄軍的軍兵種體制發生了重大變革:防空軍的獨立軍種地位被取消,并入了空軍,成為了空軍的一部分;太空導彈防御部隊從防空軍的編制體制中脫離出來,隸屬于航天兵門下。
對俄羅斯空天防御體系而言,這種軍兵種體制的調整主要有兩大弊端:第一,職責不清,指揮關系不明,在空天防御體系的建設、發展、規劃、指揮、使用和管理方面缺少明確的職責和統一的指揮員;第二,空天防御本來是一個完整的作戰領域,可現在卻被分割開來,不但直接破壞了空天防御體系的基礎,而且后來的俄空天防御建設也確實是沿著兩個互不結合的方向(防空;太空導彈防御)分別進行,既影響空天防御體系的整體作戰效能,又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到目前為止,雖然俄軍政高層為建設一個統一高效的空天防御體系采取了種種措施,但俄羅斯空天防御體系在防空和太空導彈防御這兩大分支上仍然沒有實現在職能上的完美融合,不但極大的制約了空天防御體系進一步的建設和發展,而且也使俄軍的戰略威懾能力降低了不少。試想,如果戰略核力量沒有強大的空天防護,那它就會隨時處于敵空襲兵器(尤其是高精度武器)的打擊威脅之下,特別是在現代化戰爭條件下,一個沒有戰略威懾能力或二次核打擊能力的國家是無法贏得戰爭勝利的,保衛國家和民眾的利益也就成了無稽之談。
在建設空天防御體系的指導原則上,俄軍政高層已達成了共識,即:第一,必須對所有參與空天防御作戰的部隊實施統一指揮;第二,將導彈襲擊預警系統、太空監視系統、國家防空系統、導彈防御系統、太空防御系統等空天防御分系統的功能進行整合,提高它們之間的作戰協同能力;第三,空天防御系統在作戰時,不僅要消滅敵來襲的空天進攻兵器,而且要摧毀敵空天進攻兵器的發射基地或載具,這個基地或載具有可能是陸基的、海基的,也可能是空基的、天基的;第四,摧毀敵空天進攻作戰指揮體系是遏制敵對俄發動或實施空天進攻的最有效手段,作戰指揮體系的崩潰,將迫使敵停止或放棄對俄繼續發動空天打擊的作戰意圖。
俄空天防御體系建設的兩種方案
在關于如何建設俄未來空天防御體系的討論中,一直存在著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和看法,并由此形成了兩種空天防御體系建設方案。兩種方案最大的不同主要體現在:第一種方案主張在現有空天防御兵力的基礎上建設空天防御體系,第二種方案則是主張通過組建新兵種的方式構建空天防御體系。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這兩種方案的具體內容。
1.第一種方案
其核心內容是:保持現有的三軍種三兵種體制不變(即空軍、陸軍、海軍、戰略火箭兵、空降兵和航天兵);增設一個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其地位與各軍兵種司令部是平級關系;空軍下轄空防軍司令部、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遠程航空兵司令部、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其中,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下轄空天防御旅,遠程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空防軍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和空天防御旅;陸軍下轄戰役司令部,該戰役司令部又下轄師、旅、軍區訓練中心;海軍下轄艦隊,艦隊又下轄區艦隊、艦艇中隊、艦艇支隊、海軍基地;戰略火箭兵下轄火箭軍和火箭師;空降兵下轄空降師和空降旅;航天兵下轄導彈襲擊預警系統、太空監視系統、導彈防御系統、航天器試驗與控制中心、國家航天試驗發射場;在空天防御作戰中,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將對陸軍戰役司令部、海軍艦隊、空軍空防軍司令部實施直接指揮,而平時這三大機構歸各自的軍種司令部指揮。
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是一個作戰指揮機構,它融合了空軍、陸軍、海軍、戰略火箭兵、航天兵、總部機關(如總參作戰總局、總參情報總局、總參電子戰總局)的相關職能,其主要任務如下:第一,組織和領導空天防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第二,組織和領導各軍兵種開展空天防御作戰值班,對空天防御兵力兵器(既包括軍隊管轄下的空天防御兵力兵器,也包括其他強力部門中的空天防御兵力兵器)進行合理調配;第三,組織和領導對空天防御各級指揮機關的戰備和業務訓練;第四,組織空天防御兵力兵器的戰備和訓練,并對空天防御兵力兵器遂行的空天戰略行動實施直接指揮。
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是總參作戰指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該司令部與空軍總司令部中央指揮所在一起辦公,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節省資源,空軍中央指揮所的各種設施、設備、通信系統、自動化綜合系統都可以被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所使用,避免了因“再起爐灶”而造成的重復建設。
空軍總司令同時也是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司令。平時,他通過空軍總司令部對空軍所轄部隊實施行政管理,戰時則通過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對所有的空天防御力量(如空軍、陸軍防空部隊、海軍防空部隊、航天兵、某些強力部門等等)進行作戰指揮。在組織部隊遂行與空天防御有關的任務時,空軍總司令肩負首要責任,是第一責任人。
按照設想,俄羅斯將根據戰略方向原則把全國劃分為數個空天防御責任區,也叫做“防空反導責任區”。其中,特別空天防御責任區(專指首都莫斯科及中央工業區一帶)直屬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管轄,而其他的空天防御責任區則劃歸各戰略方向上的相應級別的空軍指揮部管轄。
2.第二種方案
該種方案的核心就是打破現有的軍兵種體制,在原航天兵的基礎上組建一個新的兵種――空天防御兵。其實施過程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保持現有的三軍種三兵種體制不變(即空軍、陸軍、海軍、戰略火箭兵、空降兵和航天兵);增設一個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其地位與各軍兵種司令部是平級關系,下轄空防軍司令部、戰役司令部、海軍艦隊,其中空防軍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和空天防御旅,戰役司令部下轄師、旅、軍區訓練中心,海軍艦隊下轄區艦隊、艦艇中隊、艦艇支隊、海軍基地;空軍下轄遠程航空兵司令部和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其中遠程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戰略火箭兵下轄火箭軍和火箭師;空降兵下轄空降師和空降旅;航天兵下轄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導彈襲擊預警系統、太空監視系統、導彈防御師,其中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下轄空天防御旅。
第二階段:改變軍兵種結構,裁撤航天兵,組建空天防御兵,形成空軍、陸軍、海軍、戰略火箭兵、空降兵和空天防御兵新三軍種三兵種體制;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的地位與各軍兵種司令部是平級關系,下轄空防軍司令部、戰役司令部、海軍艦隊,其中空防軍司令下轄航空基地,戰役司令部下轄師、旅、軍區訓練中心,海軍艦隊下轄區艦隊、艦艇中隊、艦艇支隊、海軍基地;空軍下轄遠程航空兵司令部和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其中遠程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軍事運輸航空兵司令部下轄航空基地;戰略火箭兵下轄火箭軍和火箭師;空降兵下轄空降師和空降旅;空天防御兵下轄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太空導彈防御司令部、防空反導區(防空反導中心),其中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下轄空天防御旅,太空導彈防御司令部下轄導彈襲擊預警系統、太空監視系統、導彈防御師,防空反導區(防空反導中心)下轄空天防御旅、航天器發射與控制部隊、航天武器試驗靶場。
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將在原航天兵司令部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空天防御兵司令也是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司令。
原隸屬于空軍的所有防空反導力量(殲擊航空兵除外,它仍隸屬于空軍航空基地管轄)都將劃歸空天防御兵旗下。
導彈襲擊預警系統、太空監視系統、導彈防御師將被整合成一個整體,稱為太空導彈防御部隊。
防空反導區(防空反導中心)下轄的部隊被統稱為防空反導力量。
在劃分空天防御責任區方面,第二種方案與第一種方案基本相同。
在組織部隊遂行空天防御任務的過程中,作戰指揮權是逐漸移交的:在空天防御兵籌建時期,“西部”空天防御責任區和“中部”空天防御責任區由空天防御兵司令負責,其他空天防御責任區仍由空軍總司令負責;空天防御兵正式成立后,由空天防御兵司令全權負責所有的空天防御責任區。
第二種方案的利弊分析
近年來,專家們對第一種方案進行了大量的論證和分析,這里就不再贅述了。本文主要是分析一下第二種方案,因為這是一種全新的方案,可以說它是對俄羅斯武裝力量軍兵種體制的一次根本性變革。
第二種方案的最初設想是通過一系列的組織措施把太空導彈防御部隊(隸屬于航天兵)和防空反導部隊(隸屬于空軍)整合起來。這種發展方向是正確的,也符合俄聯邦安全委員會于2005年6月28日形成的決議(該決議擬形成三軍種體制,將航天兵與戰略火箭兵并入空軍)。
第二種方案還具有一個明顯的優勢,即:將所有的空天防御力量都置于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的集中統一指揮之下,不再分散于各個戰區。這對未來的空天防御作戰是很有利的。
但如果我們仔細推敲,就會發現該方案最終會導致兩個結果:一是無法在俄聯邦總統規定的期限之前完成空天防御體系的建設工作,二是會極大的破壞高效運轉的現有防空體系。為什么會得出上述結論呢?主要原因有六個:
第一,第二種方案不符合《俄聯邦2016年前及未來空天防御構想》、《俄聯邦2010年前及未來防空政策的基本原則》、《俄聯邦關于遂行防空任務的組織意見》(1993年第1032號俄總統令)、《俄聯邦邊境法》(1993年第4730-I號法令)、《2020年前俄聯邦武裝力量建設和發展構想》(2010年4月19日被俄總統批準)等相關法律文件的精神和要求。
比如,“把空天防御戰略戰役司令部劃歸航天兵管轄(第一階段)”、“解散航天兵,組建空天防御兵”等改革措施在《俄聯邦2016年前及未來空天防御構想》和《2020年前俄聯邦武裝力量建設和發展構想》中并未提及,況且它也不符合俄聯邦安全委員會2005年6月28日決議的精神,決議只是要求把航天兵并入空軍,并不是說要裁撤航天兵。如果要撤消航天兵,勢必要對《俄聯邦關于遂行防空任務的組織意見》(1993年第1032號俄總統令)、《俄聯邦武裝力量編成》(2010年7月6日頒布)、《俄聯邦邊境法》(1993年第4730-I號法令)的相關內容做出修改。即使上述法律文件都進行了修改,事情還不能算結束。因為俄羅斯與盟國簽訂的關于構建獨聯體國家聯合防空體系的一系列政府間協議和國際協議也必須做出相關的修改,這可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完成的,這需要國家間長時間的協商與談判,涉及到的問題和范圍非常廣,絕非易事。(注:獨聯體國家聯合防空體系的基礎是俄羅斯防空體系,俄防空部隊是該體系的主力部隊,俄空軍總司令自然也就成為了獨聯體國家聯合防空體系的總指揮。)
“將‘西部’空天防御責任區和‘中部’空天防御責任區交由空天防御兵司令負責,而其他空天防御責任區仍由空軍總司令負責”的提議明顯違背了《俄聯邦2010年前及未來防空政策的基本原則》和《俄聯邦邊境法》的要求。這兩份法律文件明確規定:負責保衛俄羅斯空天安全的只能是空軍總司令。
“賦予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作為行政和作戰指揮的雙重職能”不符合《俄聯邦2016年前及未來空天防御構想》和《2020年前俄聯邦武裝力量建設和發展構想》的規定。空天防御聯合戰略司令部應該是一個作戰指揮機構,只對空天防御力量實施作戰指揮,并不負責行政管理事宜。
第二,從所轄部(分)隊的編成來看,空天防御兵是一個以防御作戰為主的兵種,基本沒有什么進攻性武器,這在現代戰爭中是很不可思議的。只能防御而不能進攻的兵種,其作戰職能是不是太單一了些?這樣的兵種能適應現代化戰爭的需求嗎?
第三,以空天防御旅為基礎構建空天防御責任區必將破壞現有的防空體系。
眾所周知,俄羅斯的防空體系由四大部分組成,分別是:殲擊航空兵部隊,地空導彈部隊/高炮部隊,無線電技術部隊,電子戰部隊。以殲擊機配以高炮/地空導彈進行防空作戰的方式是蘇聯人率先使用的,并被世界大多數國家所采用。目前,俄軍地空導彈/高炮部隊和殲擊航空兵都是空軍的重要組成部分。殲擊航空兵不但承擔了70%的領空保衛任務,還負責為地面防空部隊提供空中掩護和攔截空中入侵者。因此,將殲擊航空兵從空天防御旅的編制中脫離出來,劃歸航空基地管轄,將會使俄羅斯的防空體系由原先的攻防兼備變成“純粹”的地面防空。此舉就等于變相否定了俄羅斯近半個世紀的軍隊建設歷史和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而且也與世界軍事強國建設防空體系的潮流背道而馳。
第四,以空天防御旅為基礎構建空天防御責任區將會破壞已形成的防空兵-殲擊航空兵統一作戰指揮系統。
在現代戰爭中,殲擊航空兵不但要攔截來襲的敵空襲兵器,還要對該兵器的載具、發射基地(陸基、空基、海基)和指揮控制系統實施摧毀。為了協同作戰,殲擊航空兵與防空部隊建有統一的作戰指揮系統,而空軍無線電技術部隊正是二者之間的信息橋梁。按照第二種方案的設想,無線電技術部隊將劃歸空天防御旅指揮。如果空天防御旅從空軍中脫離出來,劃歸到不同的空天防御責任區,而殲擊航空兵也將從空天防御旅的編制中脫離出來,劃歸各個航空基地管轄,那么無線電技術部隊就無法再對殲擊航空兵部隊進行信息保障。屆時,殲擊航空兵部隊的作戰半徑必將大大縮短,恐怕只有在機場附近執行防空任務的份了。
再說,空軍目前擁有的自動化指揮控制系統能確保殲擊航空兵與防空部隊的作戰需求。如果空天防御旅從空軍的編制序列中脫離了出去,那空軍的自動化指揮控制系統就無法繼續對空天防御旅實施指揮,到時候恐怕殲擊航空兵和防空部隊都得重新建設自身的指揮控制系統。此舉耗費大量的資金不說,還會給俄羅斯的國防建設帶來沉重的負擔。據專家組初步評估,重建自動化指揮控制系統耗費的資金數額大致相當于俄軍2010年用于升級改造開支的總和。
第五,將航天器發射與控制部隊、航天武器試驗靶場劃歸空天防御旅也是不合適的。
二者沒有任何防御敵空天進攻的兵器和作戰部隊,在敵空天進攻力量的打擊下毫無還手之力。因此,用它們執行空天防御作戰任務是不合適的。實際上,將二者轉歸地方,劃撥到俄聯邦航天署的門下是再合適不過的。這樣做最起碼有兩個好處:一是減少了軍人的總體數量,二是轉歸地方以后,二者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專項資金開展太空活動,既能用于民用航天事業,也可用于軍事用途開發。
第六,如果按照第二種方案進行空天防御體系建設,需要改變的東西太多,基本上就等于重新構建俄羅斯武裝力量的組織結構。如此浩大的工程,即使國家出得起巨額經費,也無法在預計的時間內完成。僅開發自動化指揮控制系統所用的程序和信息兼容軟件一項工作,就不可能在幾年之內完成。
由此可見,空天防御體系建設的第二種方案是不可行的。此外,俄羅斯多家軍事科研機構數十年的研究成果表明,空天防御體系建設的著重點還是應該放在空軍身上,成立空天防御兵這個新兵種是不可取的。
實踐證明,任何違背科學規律的決策和做法都會給國家安全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1997年7月13日,在沒有經過充分科學論證的情況下,時任俄聯邦總統的葉利欽簽發了一份關于完善俄聯邦武裝力量體制結構的第725號總統令,掀起了俄軍世紀末改革的狂潮。由于改革計劃存在諸多漏洞,致使俄軍的編制體制遭到了極大的破壞,軍心浮動,戰斗力銳減。普京上臺后,針對改革已經基本失敗的現實,于2001年果斷簽發第45-2001號總統令,廢除了第725號總統令近75%的改革措施,這才結束了軍隊的混亂狀態,使軍事建設逐漸走上正軌。正因為如此,我們應該以史為鑒,決不能允許類似的悲劇重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