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2013年第27號公告:
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項目代碼清單
編號 |
審計對象 |
1 |
外交部 |
2 |
發展改革委 |
3 |
教育部 |
4 |
科技部 |
5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6 |
國家民委 |
7 |
公安部 |
8 |
監察部 |
9 |
民政部 |
10 |
司法部 |
11 |
財政部 |
12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13 |
國土資源部 |
14 |
環境保護部 |
15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16 |
交通運輸部 |
17 |
原鐵道部 |
18 |
水利部 |
19 |
農業部 |
20 |
商務部 |
21 |
文化部 |
22 |
原衛生部 |
23 |
原人口計生委 |
24 |
人民銀行 |
25 |
國資委 |
26 |
稅務總局 |
27 |
工商總局 |
28 |
質檢總局 |
29 |
原新聞出版總署 |
30 |
原廣電總局 |
31 |
體育總局 |
32 |
安全監管總局 |
33 |
旅游局 |
34 |
新華社 |
35 |
中科院 |
36 |
工程院 |
37 |
發展研究中心 |
38 |
行政學院 |
39 |
地震局 |
40 |
氣象局 |
41 |
銀監會 |
42 |
證監會 |
43 |
保監會 |
44 |
社?;饡?/span> |
45 |
自然科學基金會 |
46 |
信訪局 |
47 |
能源局 |
48 |
國防科工局 |
49 |
海洋局 |
50 |
民航局 |
51 |
檔案局 |
52 |
供銷合作總社 |
53 |
中央統戰部 |
54 |
中央外宣辦 |
55 |
光明日報社 |
56 |
共青團中央 |
57 |
中國文聯 |
外交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外交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外交部本級和所屬機關及駐外機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外交學院、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以下簡稱國研所)等3個
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外交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26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審計結果表明,外交部重視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完善相關制度,采取措施強化預算約束,預算執行基本符合預算法及其他財經制度的規定,會計核算比較規范,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部本級自行改變項目支出內容,涉及預算金額487.08萬元;兩個項目超預算支出,涉及金額768.68萬元。
2. 2012年,部本級政府采購管理不規范。其中: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程序,自行購買電梯設備、辦公家具等,涉及金額3768.29萬元;未經公開招標,直接委托出版社印制有關畫冊和書籍,支付費用287.28萬元;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8個。
3. 2012年,部本級項目工程采購支出3090.34萬元,未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
4.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級仍未將2010年項目結余資金13.58萬元納入預算。
5. 2012年,部本級有8個會議超標準列支62.51萬元;有7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70.1萬元。
6. 2012年,部本級超范圍列支出國費用1396.29萬元。
7. 2012年,所屬外交學院申報獲得教室加裝空調改造項目預算350萬元,實際支出198萬元,執行率只有57%;申報獲得學生宿舍、綜合樓樓梯間封閉工程項目預算25萬元,當年未執行。
8. 2012年,所屬外交學院和國研所未經批準在科目間調劑使用資金,其中:外交學院1201.17萬元,國研所98.8萬元。
9. 2012年,所屬國研所未按預算項目進度購置設備,造成63萬元設備閑置。
此外,部本級還存在處置國有資產未履行審批手續、未建立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績效評價制度等問題。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部本級委托無相關資質的所屬服務中心承包部分部屬工程,涉及金額1263.19萬元。
2. 2012年,所屬服務中心86臺計算機使用非正版軟件。
3.2012年,所屬國研所的課題費報銷憑證中,有57萬元發票不合規。
此外,2012年,部本級有56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自行改變項目支出內容、超預算支出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對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程序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對未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對項目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的問題,要求收回上述資金并納入預算管理;對所屬外交學院部分教室改造等項目執行率較低的問題,要求今后應根據實際需求情況編報預算;對所屬外交學院和國研所調劑使用資金的問題,要求今后應嚴格按照預算支出范圍使用預算資金;對國研所設備閑置的問題,要求按照實際需求購置資產;對未履行審批手續處置國有資產的問題,要求加強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未建立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績效評價制度問題,要求建立上述制度;對服務中心承包的工程,要求加強質量驗收并做出相應處理;對86臺計算機使用非正版軟件問題,要求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有關規定;對國研所課題費發票不合規問題,要求嚴格發票審核,據實核算支出;對超標準列支會議費、出國費的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外交部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力度。